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已成为推动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在实践过程中,部分检察建议存在“发出后无下文”“整改落实不到位”等“烂尾工程”现象,严重影响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在酒类经营这一涉及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领域,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主要表现
在酒类经营监管领域,检察建议“刚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议内容缺乏针对性,对酒类经营中存在的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分析不够透彻,整改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二是跟踪督促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发出建议后,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情况缺乏持续监督,导致整改流于形式;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缺乏有效的问责手段,使得检察建议的约束力大打折扣。
二、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关键举措
要把检察建议真正“做成刚性”,首先要提升建议质量。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酒类经营的案件时,应深入调查核实,找准问题症结,提出的建议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针对酒类经营中存在的未成年人购酒问题,可以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身份核验,明确处罚标准。
其次要规范制发程序。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要求,明确建议的适用范围、制发权限和审批流程,确保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在酒类经营领域,可以探索建立专项检察建议机制,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系统性监督。
三、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的保障机制
“做到刚性”关键在于落实。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情况。对于酒类经营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形成多方合力。
同时,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对于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约束力。
四、酒类经营领域检察建议的实践方向
在酒类经营领域,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对酒类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发放的监督,防止无证经营;二是强化对酒类广告宣传的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行为;三是加强对酒类质量的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
结语
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而是需要持续跟踪、督促落实的系统工程。只有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才能真正发挥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在酒类经营这一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检察机关更应当主动作为,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和强有力的跟踪督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